设计原则

小德 2021-12-02 12:57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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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大设计原则

设计模式依赖设计原则

1.遵循单一职责原则

一个类只专注一件事,高内聚,低耦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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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发现这样修改的花销很大,既要将原来的类分解,又要修改客户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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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却存在隐患,一天需要将鱼分为淡水鱼,海水鱼,又需要修改Animal类的breathe方法。可能给“猪牛羊”等相关功能带来风险,这种修改直接在代码级别违背了单一职责原则,虽然修改起来最简单,但隐患最大。

2.开放-开闭原则

对拓展开放,对修改关闭(尽可能不动原有代码)

3.里氏代换原则

继承包含这样一层含义:父类中凡是已经实现好的方法(相对抽象方法而言),实际上是在设定一系列的规范和契约,虽然它不强制要求所有的子类必须遵循这些契约,但是如果子类对这些非抽象方法任意修改,就会对整个继承体系造成破坏。而里氏替换原则就是表达了这一层含义。

继承作为面向对象三大特性之一,在给程序设计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,也带来了弊端。比如使用继承会给程序带来侵入性,程序的可移植性降低,增加对象间的耦合性,如果一个类被其他的类所继承,则当这个类需要修改时,必须考虑到所有的子类,并且父类修改后,所有涉及到子类的功能都有可能产生故障。

4.依赖倒置原则

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,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;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,细节应该依赖抽象。
类A直接依赖类B,如果要将类A改为依赖类C,则必须通过修改类A的代码来达成。此时,类A一般是高层模块,负责复杂的业务逻辑,类B和类C是低层模块,负责基本的原子操作;修改A会给程序带来风险。将类A修改为依赖接口I,类B和类C各自实现接口I,类A通过接口I间接与类B或类C发生联系,则会大大降低修改类A的风险率。

5.接口隔离原则

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;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。

类A通过接口I依赖类B,类C通过接口I依赖类D,如果接口I对于类A和类C来说不是最小接口,则类B和类D必须去实现他们不需要的方法。

6.迪米特法则

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。
类与类关系越密切,耦合度越大。
迪米特法则又叫最少知道原则,即一个类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的越少越好。也就是说,对于被依赖的类不管多么复杂,都尽量将逻辑封装在类的内部。对外除了提供的public 方法,不对外泄露任何信息。